方的狡辩愈发苍白无力。
赵承煜见大势已去,竟不顾法庭威仪,厉声打断律师发言,转而对着原告孙老汉父女破口大骂,言语间满是威胁恐吓,扬言“若敢再告,定让你全家在京城无立足之地”。
“放肆!”刘统勋猛地敲击法槌,厉声喝道。
“法庭之上,岂容你咆哮威胁?你目无国法,犯下私闯民宅、绑架之罪,如今又在法庭之上蔑视法纪、恐吓原告,罪加一等!”
刘统勋不再给赵承煜任何辩解的机会,当庭宣判。
“被告赵承煜,犯私闯民宅罪、绑架罪、蔑视法庭罪,三罪并罚,依据《大清律·刑律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三十三条及《司法条例》第七条之规定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即刻押赴监狱,不得延误!”
判决落下的瞬间,法庭内寂静无声,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,布衣百姓们热泪盈眶,纷纷叩谢“皇上圣明、律法公正”。
消息传出,京城百姓欢欣鼓舞,街头巷尾皆在谈论这场“破天荒”的审判。
没过多久,礼部侍郎赵文渊因“教子无方、纵容子弟作恶,有负朝廷重托与百姓信任”,在无尽的舆论谴责与内心愧疚中,引咎辞职。
次日,《中华日报》以整版篇幅刊发此案详情,从原告起诉、证据收集到庭审辩论、最终判决,字字详实,无一隐瞒。
文章结尾以加粗字体郑重宣告。
“本案非仅为一桩民女被掳案的裁决,实为大清法治之宣言,家宅乃公民安身立命之根本,神圣不可侵犯,个人财产与尊严,无论身份高低,皆受律法庇护。
家为邦本,宅为私域,非经律法许可,虽天子不得擅入。此乃我大清立国之本,今日法治之基石。
自今而后,凡触犯律法者,无论王公贵族、平民百姓,无论官阶高低、权势大小,一律依法严惩,绝不姑息宽宥!”
此文一出,举国震动。

